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材料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材料实验室的安全管理,防止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工作人员和国家财产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及我校实验室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科毕业设计、各类学科竞赛、研究生及教职工科研等准备进入材料实验室内学习、工作的人员,本科课程教学实验由实验室另行规定。
第三条 实验室安全准入的主要目的是增长实验室安全知识、提高安全责任意识。实验室安全准入包括六个步骤:
(1)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含消防培训):主要内容包括实验室安全知识和高校实验室安全事故案例,时间2~4小时。
(2)安全教育考试。考试总时间为1 小时,总分100 分,规定时间内得分超过90分(含)为考试合格。可以进行多次考试,以最高得分计成绩。
(3)研究生进入实验室还需参加由课题组导师组织的专项安全教育培训,并考核通过。
(4)签订安全责任书(与本科生或研究生、导师或课题组进行实验室安全责任签订)。
(5)获得实验室安全准入备案。
(6)提交各实验项目风险分析及应急预案。
(7)实验室审批准入资格。
第四条 外来人员、临聘人员由实验室根据具体情况组织安全教育、学习和考试,具体形式由相关实验室负责人和实验中心确定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 材料学院负责实验室建设的分管院长负责本学院安全准入制度的实施,具体包括:
(1)组织实验室安全培训;
(2)制订考试计划,确保考试通过率;
(3)督促学院相关教师严格遵守学校规定,不允许无准入资格的学生和其他人员进入实验室开展研究工作。
第六条 各实验室负责监督、检查安全准入制度的实施情况。
第七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学院所有,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材料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