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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实验室危险废物处置细则

日期:2022年04月11日 11:04   作者:樊小义   点击: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实验室危险废物处置细则


为规范实验室危险废物管理,防止废物污染环境,造成安全隐患,促进教学科研环境安全和环境卫生,特制定本规范。

第一章 实验室危险化学废物及类别

第一条 目前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实验室危险化学废物是指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化学废物,主要为进行研究、开发和教学活动中,化学实验产生的具有各种毒性、腐蚀性、易燃性、易爆性和化学反应性的化学废物,参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其类别属HW49

第二条 暂按下列类别收集和处理实验室产生的危险化学废物:一般化学废液(危废代码900-047-49)、实验废固和碎玻璃渣(危废代码900-047-49)及废包装玻璃瓶(危废代码900-041-49)。

第二章 危险化学废物收集

第三条 实验室应将产生的各类危险化学废物暂时分类收集并合理存放。严禁将实验废液随意排入下水管道,废固(碎玻璃、废渣及废旧仪器等)乱丢乱弃、堆放走廊、过道以及其它公共区域。

第四条 危险化学废物的分类收集和存放

1.一般化学废液

1)盛装化学废液的容器是专用收集桶或旧试剂桶,不得使用敞口容器存放化学废液。容器上应贴上清晰地标签,收集桶口密封,不得渗漏,若出现密封不严或破损将不予收取。

2)一般化学废液分三类废液收集桶收集和存放,即:含卤有机物废液、一般有机物废液、无机物废液。含卤有机物废液和一般有机物废液选用塑料桶(25L2.5L),其中2.5L的废液收集桶需用纸箱进行二次封装;无机物废液选用玻璃瓶(5L)进行收集。

3)废液收集桶应随时盖紧,桶满后(不可过满,须保留1/10的空间),放于实验室较阴凉并远离火源和热源的位置。

4)使用废液收集桶务必要及时张贴标签,写明倒入废液的类别、主要成份、特殊性质、产生的课题组、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倒入废液前应仔细查看该废液桶的标签,对照《实验废液相容表》,确认倒入后不会与桶中已有的化学物质发生异常反应(如产生有毒挥发性气体、剧烈放热等),否则应单独暂存于其它容器中,并贴上标签。

5)不可将非实验废液倒入上述三类废液收集桶。

6)废液桶集满后,应及时送往学院危险品仓库,未及时运送的废液必须整齐直立存放在实验室安全警示地带。

2.实验废固和碎玻璃渣

1)盛装实验废固和碎玻璃渣的容器应选用完好无损的纸箱,贴上清晰地标签,按要求在标签上注明名称、产生的课题组、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确保废固和碎玻璃渣不外漏伤人,若出现密封不严或破损将不予收取。

2)不可将生活垃圾和不相关的实验垃圾倒入上述纸箱中。

3)收集纸箱应放于实验室安全警示位置,纸箱集满后,应及时送往学院危险品仓库。

3.废包装玻璃瓶

1)选用完好无损的纸箱盛放废包装玻璃瓶,贴上清晰地标签,按要求在标签上注明名称、产生的课题组、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纸箱集满后,应及时送往学院危险品仓库。

2)不可将带有残留药品的玻璃试剂瓶进行危废处理,若发现废玻璃瓶内有药品残留将不予收取。

第五条 放射性废物以及实验动物尸体等不得混放在危险化学废物中处理。

第三章 统一收取和转移处理危险化学废物流程

第六条 按照学校安排,危险品定期针对各实验室、课题组的废物进行统一的收取(考虑到个别课题组的具体情况,除学校定期时间外如有废物运送需求,可提前与危化品管理老师联系),并进行有效称重,由废物运送学生签字后进行存档及数据统计。

第七条 各实验室或各教师科研课题组废物运送情况将会在学院办公群公示,请各责任人和导师进行有效核实,确保无误后结果上报学校安管处。

第八条 实验中心根据仓库的库存情况,适时与具有处理危险品资质的企业联系进行危废物品的转运和消纳工作。

第四章 附 则

第九条 为节约危险化学废物处理费用,规范实验室安全环境管理,学院要求:

1.不将无毒无害的废液和废旧试剂当作危险废物处理;

2.应尽可能对大量使用的有机溶剂自行回收提纯再利用;

3.应尽可能对某些有毒有害废液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十条 本细则由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实验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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