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实验室是教学、科研的重要基地,实验室安全卫生工作是做好实
验室管理、保证科学研究和实验教学正常进行的一项重要内容。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根据学校的要求并参照兄弟学院的经验,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安全工作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对本室人员和所有参加实验的教师、学生进行安全知识的教育。每个实验室的安全卫生工作都要有专人负责。安全工作由院党委书记负总责,分管副院长具体负责,定期检查实验室的安全卫生工作。各实验教学场所还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
二、实验室的钥匙专人保管,无关人员不得持有。未经许可,无关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实验室和动用室内设施。本院教师、工作人员及学生等均不得私自带外来人员,在本实验室使用计算机及相关设备。任何人不得私自配制实验室钥匙。禁止使用电炉及其他电暖设备。
三、学生必须在教师或实验室人员的指导下,按操作规程进行实验。未经管理人员的许可,任何人不得随意动用实验室内的仪器设备。对违章操作,玩忽职守,忽视安全而造成的火灾、被盗、污染、中毒、人身重大损伤、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损坏等重大事故,要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并及时上报。对发现事故隐患不报告,不采取措施补救,甚至逃离现场;事故后隐瞒真象、避重就轻、推萎责任或对调查不配合等情况者要从严处理。
四、大型精密仪器要有专人维护和使用,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设备运行时,操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随意离去。学院内非专职操作人员要求使用操作大型贵重仪器时,必须经学院同意,设备管理使用人同意并在现场时方可进行。
五、保持实验室环境整洁卫生,设备器材摆放整齐,排列有序。严禁走廊堆放杂物,确保走道畅通。
六、严禁私自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和潮湿品进入实验室。严禁在实验室内吸烟、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禁止在实验室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其他无关物品。下班时要整理好器材,关闭电源、水、及门窗,杜绝一切不安全隐患。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5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