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动科学城校区实验室建设,进一步加强实验管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在实验室管理中树立好的形象,结合学院实验室具体情况,拟制定考勤管理办法。
一、服从学院统一安排,全职到岗上班。
二、实验室人员工作期间必须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和旷工(课),不擅自离岗。
三、凡实验室人员需请假、调课、调班的,必须先行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能实行。需要请假或调班的,一天之内实验室主任签字批准,并报学院办公室;一天以上的须经学院主管领导签字批准。
四、实验室主任负责实验室人员考勤,考勤结果纳入绩效和年度考核。
五、凡无故迟到、早退和缺勤者,按程度的不同,可分别给予批评警告、扣发绩效、降低考核等级等。造成实验室事故的,按相关规定另行处理。
六、此办法自布之日起实施。